关于接受张明祥雷万林同志辞职的议案

日期:2013-09-2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张明祥同志辞去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拟接受雷万林同志辞去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