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森林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3-09-2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陈代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森林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我市近几年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开展绿化造林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把林业纳入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研究和探索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跨越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其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要积极争取国际有关组织、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不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森林法的学习宣传,使森林法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民造林绿化意识,形成崇尚森林文化,打造森林文化,依法造林、依法护林的良好风尚。

三、规划好、建设好、保护好公益林、生态林。要把绿色家园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标准,加大措施,强力推进。要注重城市生态林的建设。

四、要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不断拓展造林空间,加大江滩造林和平原湖区林网建设力度,千方百计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提高产品质量,真正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五、坚持科技兴林,在良种培育、栽培模式、病虫防治上作进一步探索,实现高产优质。

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特别是毁坏幼林的不法行为。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