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3-09-1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和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我市积极参与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1. 加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运用多种形式宣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2.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投公司和荆州开发区市级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森林法实施等情况的报告,关于“五五”普法、环境保护、计划生育、九年义务教育等工作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加大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

3. 强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2009年市级决算和市直2010年部门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2009年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和2010年社保基金收支安排情况、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其它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 组织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 开展视察和调查工作。对市城投公司和荆州开发区市级政府债务资金使用,工会法贯彻执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土地整理等情况进行视察;对中心城区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及建设情况、水产工作等进行调查。

6.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报备规范性文件。

7. 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件的转办、交办、督办工作;加强对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为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信息和服务。

三、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8.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大对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跟踪督办力度。

9.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0.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努力保障市委用人意图的顺利实现;积极探索完善对拟任命人员任前考察和任后监督机制。

四、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1. 保障代表的知情权。适时举行政情通报会,继续为代表赠订《中国人大》等刊物和资料;及时向市人大代表寄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工作简报等资料,通报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活动情况;督促“一府两院”有关办事机构向市人大代表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法院、检察院有关工作资料。

12.丰富代表活动。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组织在荆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代表大会会前集中视察;指导市直代表小组依托各专(工)委开展活动,提高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加强建议督办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后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对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14.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月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5. 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转化;坚持常委会法制讲座和机关学习日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16.开展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17.抓好宣传工作。在搞好日常宣传报道的同时,继续办好 “民主与法制”和 “人大广角”专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适时对“荆州市人大信息网”进行升级改版,精心组织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人大工作参阅》的编辑水平与质量。

18.扩大内外交流。承办好在我市召开的全省市州人大工作研讨会;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与国内友好城市人大常委会和国外友好城市议会的交往。

19.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岗位责任、工作激励、考核评价和服务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人大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与交流,不断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