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翟玉萍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日期:2013-09-1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翟玉萍同志辞去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09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