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3-09-1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所作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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