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日期:2013-09-1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明祥

大会主席团: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09年预算执行数:全市财政收入502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5%。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53710万元,完成预算的139.56%。全市财政收支平衡结果为:财政总收入1317581万元,财政总支出129573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846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6988万元,净结余14858万元。

2009年市级财政收入1117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89%。市级财政支出174159万元,为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169439万元的102.78%。市级财政收支平衡结果为:财政总收入220516万元,财政总支出222516万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2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狠抓税收征管,全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达50.23亿元,增收8.22亿元,同比增长19.56%。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市级财政在部门预算改革、化解政府债务、强化财税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市级财政也还存在收支规模仍然偏小、可用财力仍显不足、偿债压力逐年增大、预算编制及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全市预算草案为:全市财政收入5818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5.83%,财政支出6098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37%。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级预算草案为:财政收入111035万元(因荆州区、沙市区收入中市级分享收入,长江大学、沙市烟草经营部等单位收入下划,改收入环节分享为结算环节分享;沙市公安分局和荆州公安分局体制下划后,市级非税收入减少等因素所致),按同口径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91%。财政支出1219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9.59%。预算平衡结果为:财政总收入138536万元,财政总支出140536万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200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在预算安排上体现了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保民生的积极财政政策,新增财力安排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特警支队运行以及法定的计生事业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旅游发展基金增支等,体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促和谐的指导思想。基本符合荆州实际,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直2010年部门预算。

三、为了确保2010年预算任务的完成,财政经济委员会赞同市人民政府在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同时,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1.将促增长、调结构与市级财源建设紧密结合。要充分利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扶持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以及省政府加快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契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培育新的骨干税源,为市级财政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税源基础。

2.强化税费征管。税务部门要在抓好税源分析的基础上,在加大对主体税种征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潜力税种的征收和监控,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和抗税行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市政府提出的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的目标顺利实现。

3.强化政府债务监管。财政部门要把政府债务监管的重点放在帮助和支持重点债务单位加强偿债能力建设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偿还机制和政府债务控制机制。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政府债务的豁免,降低政府债务负担,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4. 严格预算管理,强化财政和审计监督。要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逐步在市级部门推行规范的部门预算。要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评审制度,建立滚动的项目数据库和评审专家库,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的监督检查,凡未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一律拒绝支付,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市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上级各类专项转移支付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时拨付,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