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情况报告

日期:2010-08-0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翟玉萍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10月20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崇炎率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两办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市华鑫铝件铸造厂、美华置业有限公司、宏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立基棉织品有限公司等侨资、侨属企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外侨局和公安县人民政府、公安县外侨局的情况汇报,并召集归侨侨眷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两办法”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两办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全市现有侨务对象约为37000人。其中,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约为8000人,他们在国内的眷属为29000余人。历年从国外归国的华侨144人。荆州籍老一辈海外华侨华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地区。改革开放以后移民的新华侨华人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归侨大多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从东南亚国家回国,主要安置在城区国企和事业单位。现在,他们中大多数已退休。侨眷(属)较为集中的是中心城区和公安、松滋、监利、石首等县市。

(一)各级重视,不断完善侨务工作机构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重大侨务工作和涉侨活动。每年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都安排市领导带队专门走访慰问困难归侨和侨属。市民政局、妇联、总工会及县(市、区)相关部门先后将困难侨户纳入帮扶计划,解决救助资金。沙市区在开展扶持“百姓创家业”活动中,帮助侨属企业华鑫铝件铸造厂获得政府贴息贷款5万元,使企业渡过了经济危机难关。石首市侨务部门在热情接待回乡探亲的华侨华人的同时,大力宣传本地的经济环境,并鼓励其回乡投资发展。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社区侨情调查,居委会干部经常到辖区侨务对象家中问寒问暖,关心他们的生活。近几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完善和健全侨务工作机构。公安县在机构改革中,成立了外事侨务旅游局,与县侨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定编为9人。市外侨局针对少数县(市、区)机构不落实的实际,通过下基层,多宣传,使沙市区、江陵县、荆州开发区的侨务机构先后成立。全市所有县(市、区)侨务部门都保证了“四有”,即有机构、有领导、有编制、有经费。

(二)广泛宣传侨法,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

我市各级把学习宣传侨法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护侨的重要工作来抓,从多个层面加强宣传工作。一是以联动方式宣传侨法。为推动社区的侨法宣传工作,市外侨局与荆州、沙市两个外侨办联合组织召开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会议,在社区层层推动侨法宣传,改变了社区过去对侨务法律法规不了解,对侨务对象不知情,对问题不理睬的状况。二是通过走访形式宣讲侨法。为了让更多的归侨侨眷知侨法、懂侨法,各级侨务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主动送法上门到侨户。近三年来,市各级侨务部门走访、联系归侨侨眷家庭达500余人次。先后将1500余份侨法宣传的小册子和复印资料送到归侨侨眷手中。就连春节慰问,除送去慰问金以外还送去侨务法律法规,使广大归侨侨眷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利用媒体宣传侨法和侨务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侨法宣传的效果和影响,通过报社、电视台、广播和侨务部门的刊物全面报道我市侨务工作情况。结合我市开展宣传荆州人物的活动,市外侨局与荆州报社联合组织“海外荆州人”的专版,先后报道日本、法国等荆州籍海外华侨华人的拼搏经历和与国内交往的情况。市外侨局在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风行风”活动中,还与市民面对面讲解侨务法律法规。四是建立“侨法宣传角”,普及侨务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推动侨法的宣传工作,我市于2007年在沙市区朝阳街道办事处红星路社区设立了“全国侨务五五普法宣传角”。“宣传角”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聘请了义务联络员,并修建了文化宣传长廊、开辟了宣传室。

(三)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全市各级侨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依法办事。我市各级侨务部门始终把营造依法护侨的良好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首先,从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程序等方面着手,公开为侨服务制度和热线电话,将办事程序、工作职责等上墙,不断强化依法维权意识。其次,热情服务。在办理各种证件、函件和为侨服务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刁难、不徇私、不乱收费。先后为几百名归侨侨眷办理身份证和为侨属企业办理侨企证;为60余名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子女办理优录手续,使其享受省实施办法中在考试总分基础上加5—10分的照顾。二是认真落实政策。2007年上半年,市外侨局将就解决归侨看病难的问题作为重点,对全市162名归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展开调查,深入到无医保归侨人员所在的企业、街道居委会以及市医保局了解情况、咨询政策,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分头并进,逐步解决,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了参保手续。截止目前,全市已进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归侨为144名,已达退休年龄归侨的医疗保险问题已全部解决。三是热心为侨服务。近年来,市外侨局开展了对全市归侨生活情况的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市归侨的生活状况,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4名归侨和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57名退休归侨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将进入城市“低保”和社会养老保险归侨的退休证、工资折、低保证、身份证、个人登记表收集整理上报。今年重阳节,由市侨联牵头,组织城区近100名归侨侨眷进行了免费休检,并赠送了健身球等物品,让他们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党的关怀。

(四)重视信访,热心为侨分忧解难

全市侨务部门把处理归侨侨眷来信来访作为了解侨情民意,为侨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按照“一法两办法”和信访条例的要求,及时处理侨务对象反映的问题,无论大小事情,都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近三年来,我市各级侨务部门受理国内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来信来访,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达1000多件(次),无论是涉及侨务政策范围内的、还是其它问题,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和“为侨服务”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协调工作,保证来信来访的回复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5%以上,获得了侨务对象的一直好评,维护了一方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侨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侨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当前社会经济转型和各项改革日益深化的过程中,我市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个别部门对依法护侨缺乏足够认识。尽管国家、省和市十分重视侨务工作和侨法施行,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对贯彻实施侨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侨法了解不深、依法护侨的意识不强。有的甚至对“适当照顾”有看法,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或推诿、拖延,给落实侨务法律法规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归侨侨眷的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市早年归国的部分华侨,在下岗之后,由于没有收入、体弱多病、没有保险,生活比较困难。尽管有的已经进入了城市低保,但有限的低保金也很难解决衣食之患。

(三)侨资企业还未引起足够重视。侨资企业无论在数量、规模、效益上,在我市外资企业中都占有较大比例,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重招商、轻服务;重承诺、轻兑现;重资金、轻引智,投资服务环境还不尽人意。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侨法的宣传力度。要把侨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优化经济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把侨务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采取更广泛、更灵活的方式,让侨法进单位、进社区、进村组,真正使侨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不但要使归侨侨眷知法,更要使政府职能部门知法懂法,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为侨服务的思想。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确保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树立为侨服务的思想,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动员海外华侨华人回荆州投资创业,建设自己的家乡,并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进一步解决好困难归侨的实际问题。我市城区大部分归侨现已年老体弱或已退休,收入偏低,生活水平相对较差。目前,全省对农村归侨已经实行了每月定期生活补助,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区困难归侨也实行了生活补助。因此,市政府应想办法解决城市归侨生活困难的问题,适当发放生活补助,可采取分期分批、分时段地方式解决,要使归侨侨眷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责任编辑 洪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