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熊钧同志任职的议案

日期:2009-11-1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熊钧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1年)。

            请审议决定。

              市长:王祥喜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