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9-11-1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雷万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8月5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察看了荆州城区两湖平原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湖北鑫荆良畜牧有限公司,荆州区李埠镇、太湖管理区 “放心菜”生产基地,沙市区金穗种业科技示范园、宏盛牧业蛋鸡养殖小区、龙华水产养殖基地,松滋市新江口镇德胜村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中百仓储松滋店、松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等现场,与当地基层干部、农民、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听取了当地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7日上午,检查组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及农业部门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交换了检查意见。下面就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2009年3月1日《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颁布以来,全市各地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全市各级政府都分工一名领导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制定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荆州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配备了相应的检测检验设备和工作技术人员。

(二)宣传力度大。全市通过召开各种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利用广播、电视、电台等各类媒体,以及张贴宣传画、拉横幅、刷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三年来全市共印发宣传资料300多万份,拉横幅、刷标语1万多条,开展电视、广播宣传5000多条次。今年《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和《食品安全法》相继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及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在荆州电视台做专题节目,编印了宣传资料,印制张贴《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通过广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 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

(三)监管工作扎实。一是加强种子、农药、肥料、饲料、渔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市农业部门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公告制和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推荐制,引导农民购买优质农作物种子和农资产品,并每年集中力量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行动。二是加强畜禽产品检疫。严格把好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和出场检疫三关,对检出的病害肉品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强化运输检疫,严格控制疫病流行。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定期对荆州中心城区所有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茶叶等植物产品进行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每月检测样品150个以上,检测结果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市政府从2005年开始累计投资15547万元,在李埠镇建成了3万亩“放心菜”生产基地。今年市农业部门又在中心城区附近选择了5种类型、10家单位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试点示范工作。各县(市、区)都建立了“放心菜”生产示范基地。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全市每年坚持开展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即,以解决蔬菜农药残留问题的高毒农药专项整治,以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的专项整治,以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专项整治行动,以在水产养殖中使用孔雀石绿的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四)成效明显。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目前,荆州中心城区的绝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生鲜超市都建立了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经营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全市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2008年,全市国标三级以上优质稻面积达到500万亩,优质三元猪达到75%,名特优水产品放养面积达到140万亩。据荆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对荆州中心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情况反映,2008年,全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综合超标检出率为4.1%,合格率为95.9%,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2009年1—7月,农药残留综合超标检出率为2.1%,合格率为97.9%。生猪、禽蛋、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项目没有检出超标样品,抽检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前段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的领导没有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农产品生产者没有充分认识超标农产品的危害,对实行标准化、无害化生产积极性不高。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还不强。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二)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有的地方还没有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多数县市农业部门及乡镇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还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还不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设备不全,技术力量不足,检测项目仅限于植物产品的农药和重金属残留,畜禽产品、水产品检测设备少,还不具备检测资质。荆州城区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少数批发市场、超市、生产企业没有建立自检制度,没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执法力量薄弱,手段不强。

(三)农业标准化生产滞后。标准化体系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普及率不高,生产记录档案没有建立健全,标识管理没有很好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没有很好建立。

(四)产地环境不优。主要是工业废水污染、城乡生活污水污染、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农膜造成的面源污染,对农田、水域生产环境造成重大威胁,影响农产品品质的提高和安全生产。

(五)投入严重不足。农业执法部门的经费没有全额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经费不足、运行比较困难。

三、今后工作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组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的大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检测设备。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必要经费。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领导者的责任意识、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建设,并按照中央部署,三年内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四)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要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净化产地环境,积极推广无害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无害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五)加大监管监测力度。要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开展经常性检测工作,检测范围要逐步扩大,检测品种要逐步增加;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对生产、经营不安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企业、个人,要利用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态势,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