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深圳)荆州电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

日期:2009-11-1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步伐,大力实施“工业兴市”战略,推进荆州开发区“满园工程”进程,市政府决定建设湖北(深圳)荆州电子工业园项目。该项目分3期6年实现满园规划,预计进驻企业60家,总投资130亿元。第1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600万元,拟由市本级财政投入。

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资金一次性投入量大,短期内难以安排足够资金,市政府拟委托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负责实施湖北(深圳)荆州电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考虑市财政状况,荆州本级财政投入的21600万元,拟由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担保和直补到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作模式,向市农行申请贷款解决,贷款额度1.5亿元,贷款期限8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档次利率计付利息。该项目贷款本息由市财政通过预算在以后年度全额按期拨补到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由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负责归还农行。详细还款计划为: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支付利息955.8万元;

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支付利息955.8万元;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还本1500万元,支付利息955.8万元;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还本2000万元,支付利息860.22万元;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还本2500万元,支付利息732.78万元;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还本2500万元,支付利息573.48万元;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还本3000万元,支付利息414.18万元;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还本3500万元,支付利息223.02万元。

总计归还借款资金1.5亿元,支付利息5671.08万元(具体支付利息根据实际归还本金日期及当时实际利率再定)。

上述资金列入2009年至2017年市财政预算,分年度拨补到位。

              请审议决定。

                市长:王祥喜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