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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财经委检查《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日期:2014-07-29 来源:本网
5月15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率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据市交通局汇报,今年元至4月份,我市本籍船舶和辖区水域均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图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在座谈会上讲话
图二:检查组在市交通局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据悉,长江流经我市境内483公里,境内有通航河流75条,总通航里程1817公里,共有登记在册各类运输船舶582艘,渡口527处,渡口渡船数量占全省25%。《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严格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加强了源头监管和现场监督,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图三:检查组在检查沙市区港航海事处
图四:检查组在检查渡口

刘捷在检查时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市交通、海事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落实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等工作方面取得较大成绩。下阶段,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该项工作作为交通安全工作重中之重,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