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察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9-11-1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

市人大常委会:

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林成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在荆州城区工作的22名组成人员,并邀请提议案的有关代表对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视察。视察组重点查看了护城河生态补水取水口、荆州城南排污管道施工现场、荆沙河与荆襄河疏挖现场以及城南、草市两个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听取了市政府和市建委、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区两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交换了意见与建议。现将视察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关于加快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议案》是市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的一项大会议案。去年2月底,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决定,专门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作出了《关于加快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决议》,市政府认真落实这一决议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在加快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一是科学制订总体规划和整治方案,形成了护城河治理的可行思路。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行动,迅速制订出了整治环境、兴建两座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疏通内河水系、实施生态补水、保护景区资源、促进生态文化旅游等规划和方案。

二是筹资兴建城南和草市两个污水处理厂,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总投资为8665万元,日处理5万吨的城南污水处理厂自去年4月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土建工程总量的98%,现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和办公设施及厂区环境等建设。预计在今年4月底进行试运行。总投资为6016万元,日处理3万吨的草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总投资的56%,完成土建工程总量的30%。现正在抓紧施工和建设,预计今年9月底可完工。

三是加快了城南、草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建设。荆李路管道工程已累计铺设管道918余米,完成整个工程量的50.3%;草郊路污水管道工程已完成太湖港钢管铺设;人民南路污水管道工程护城河段出水口闸板、溢流井施工完毕,出水口砌筑完成50%,管道安装12米,顶管打深井一座,并已完成提升泵站招标文件,进入招标程序;凤凰路道路排水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四是实施生态补水工程进展顺利。现已完成全长15公里的红卫渠硬化工程、护城河进水闸、港南渠节制闸,4.6公里的渠道疏挖工程和2.89公里的渠道护坡工程。整个护城河生态引水工程建设已基本接近尾声。

五是抓紧了荆沙河、荆襄河整治工程和西干渠的疏浚护砌及桥梁建设。荆沙河全长约2.89公里,整治工程包括淤泥疏浚、河底开挖,驳岸加高改造,修建二级平台档土墙及构筑设施和武德路、太岳路倒虹管等。从2008年12月底开工以来,工程进展顺利,预计第一期工程可在本月底完工。荆襄河整治工程全长约2公里,尽管河道清淤工程难度大,土方回填和浆砌石挡土墙任务重,但目前工程进展顺利,计划5月底完工。西干渠11公里的疏浚护砌及两座桥梁的建设已完成;西干渠老箱涵“暗改明”等工程正在施工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年多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虽然在加快荆州古城护城河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离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

(一)建设资金和配套管理资金严重不足。由于两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资金短缺,部分资金完全由施工方垫付,施工方已形成不堪重负的局面,因而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同时,污水处理厂的营运和维护以及污泥处置等每年的资金缺口很大。此问题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必将影响治污的进程。

(二)房屋拆迁工作任务艰巨。西干渠老箱涵至红门路桥南岸沿线以及西干渠荆襄河出口与原雷家垱闸址贯通段均面临着房屋拆迁的任务,但目前还没有拿出具体方案。拆迁工作已成为影响施工的最大难题。

(三)河道护坡和局部驳岸单薄,部分墙体高度未达到设计防洪水位要求。

三、几点建议

(一)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妥善协调好施工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要求,加强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工程进度,争取工程尽早建成受益。对未达到设计防洪水位要求的局部驳岸要进行加高加厚,对局部无驳岸的地段要进行新建,尽量使其满足城市市政及景观要求。

(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效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协调,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努力把荆州市建设成人水和谐、环境优美的生态文化旅游城市。

(三)要采取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加大治污的投入力度。要超前考虑,提早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各项工程正常运行。

(四)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管理格局。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民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