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联合乡新华村幸福村及沙市农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

日期:2009-11-1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联合乡新华村、幸福村及沙市农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是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要求,属于农村基本建设项目,应由财政安排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市财政安排支农资金逐年增加,但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一次性投入量大,市财政短期内难以安排足够资金。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决定由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工作。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2亿元,均由市财政出资。鉴于市财政集中筹资有一定难度,由市城投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3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并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贷款模式运作。

市政府将在每年财政预算中予以安排偿债资金。贷款利息据实安排,本金根据还款计划,2013年—2017年期间,共安排项目资金3亿元,其中:2013年3000万元、2014年4500万元、2015年6000万、2016年7500万元、2017年9000万元。

请审议决定。

                  市长:王祥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