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联合乡新华村幸福村及沙市农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的决议

日期:2009-11-1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联合乡新华村幸福村及沙市农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联合乡新华村幸福村及沙市农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同意由市本级财政将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3亿元纳入预算管理,逐年拨付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建立专班,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时建成。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