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再次报告

日期:2009-11-1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认为市政府对2008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重视的,督办是得力的,落实率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办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是存在着少数承办部门领导不重视,办理人员不负责任,相互推诿、办理迟缓、工作不落实等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办理工作:一是市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承办单位的领导要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二是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协调、检查力度;三是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提建议代表之间的联系沟通,在办理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四是办理工作滞后、代表对办理效果不满意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尽快落实。经会议表决该《报告》未获通过。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的基础上,市政府统一认识,强化措施,周密部署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整改工作,并认真抓好督办落实。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整改工作的领导

1、形成思想共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未通过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1月6日,市长王祥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就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门听取了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汇报。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提出的建议是中肯的,对促进政府工作是有益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越来越强,对政府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了新的期待。会议要求,各承办部门要认真反思办理工作,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将议案和建议办理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作为促进工作上台阶的抓手和转折点,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把完成办理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来抓,真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2、成立工作专班。为了确保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由市长王祥喜负总责,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挂帅,牵头部门或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督查室做好跟踪督办,共同负责做好议案和建议办理整改工作。重点整改部门按照要求均相应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改专班,对工作专班实行人员、财力倾斜,保证整改工作积极推进。

3、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主动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落实了责任人,细化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为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狠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整改工作的落实

1、明确职责抓整改。为了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整改工作,市政府采取统分结合的方法,统一指挥,分头行动,逐项办理,逐一落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建宏主持召开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整改工作交办会,要求各承办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分战线分部门及时抓整改,要求分管副秘书长亲自协调督办。市政府秘书长王守卫带领市政府督查室的同志,就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整改工作,主动上门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及其相关工作部门的意见。市政府督查室作为建议办理综合协调单位,负责整改工作的督办落实;重点整改部门按照要求,围绕突出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各承办部门认真反省本单位的办理工作,积极主动的找问题找差距抓整改。

2、突出重点抓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把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问题作为重点,要求承办部门有针对性地认真抓整改。

针对钟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打击中心城区扒窃、抢夺犯罪,还民平安荆州》以及提高街面见警率等问题,市公安局主动邀请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及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等单位负责同志一同上门,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2009年春节前后,市公安局组织多警种力量,采取公开武装巡逻震慑和便衣上路反扒等明暗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打击扒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未成年人流浪乞儿救助的意见》,对不够打击处理的流浪乞儿扒窃人员移交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进行教育后护送返乡;对吸食毒品的扒窃人员先由禁毒支队收治戒毒然后依法进行处理。专项行动以来,市城区共办理扒窃案件92起,抓获人员73人,刑拘4人,逮捕5人,劳教3人,治安拘留12人,遣送回原籍5人。从2月16日开始,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反盗打抢”春季严打攻势,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盗窃及新疆籍人员扒窃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9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34名,追抓逃犯119名。为提高路面见警率,3月2日,市公安局举行了城区公安机关反盗打抢、巡逻控防启动仪式,在中心城区正式实行网格化、全天候、无缝隙的巡逻控防,街面见警率大大提高。同时,市公安局结合代表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就接待群众工作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出台了三项和谐警民关系的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和代表的认可。

为了继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决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定人定项检查督办,认真抓紧抓好护城河污水治理的各项工作。市建委先后对九龙渊至新北门段近4公里河段进行疏浚、护砌,对外环道、九龙渊、凤凰广场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完成了九龙渊节制闸、安心桥、荆沙河一期整治等水系疏通工程。目前正进行护城河(四机厂-屈原南路)清淤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城南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试运行,草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总投资的56%,预计8月底可建成试运行。荆李路、草郊路、荆沙大道、人民南路等污水管道工程正在抓紧实施,人民南路提升泵站工程招标文件已完成,进入招标程序,凤凰路道路排水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市水利局对护城河进水闸、港南渠节制闸4.6公里渠道进行了疏挖,完成进水闸下段3公里渠道护坡工程的2.89公里。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护城河污水治理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对工程进展情况给予肯定并表示满意,同时就加快护城河整治、建设人水和谐城市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张黎代表提出的《关于请市、区交通局搬迁城区汽车渡口的建议》,按照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祖新的批示,受市政府秘书长王守卫的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少华带领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实地调查后,分别主持召开督办和协调会议,就沙市汽车渡口安全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整改职责。市安委会办公室对沙市区政府、公安县政府和相关安全监管单位及沙市汽车渡口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函,要求其严格按照设置沙市渡口批复意见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渡运,落实“三禁”措施;荆州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警支队按照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加强了对过渡车辆安全工作的监管;市交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与提建议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负责同志进行了见面座谈和再答复。截至目前,原北岸汽渡码头已搬迁至沙市战备渡口,相关部门及企业按照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函的要求,进行了排查整改,恢复了“三禁”标识,修建了安全隔离墩,加宽了渡口坡道,渡运条件得到初步改善,整改以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针对付良全代表提出的《关于金桂大堤民堤升支堤的议案》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将洈河流域“高家滩”区段纳入政府应急综合治理的建议》,3月27日,市水利局组织部分直属单位与提建议代表进行了见面再答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亲自参加见面会,并就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水利局通过与代表深入交换意见,对提出的建议因国家政策不允许而不能办理作了耐心的解释说明,代表表示满意。针对代表提出《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办理成绩评价过高等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对该《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并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进行了书面报告。

3、跟踪督办抓整改。为促进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整改落实,市政府多次召开督办协调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梳理,能在短期内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积极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督查室制定了详细的整改督办计划,认真做好各整改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各承办部门的整改进展情况,全程跟踪督办落实。目前,各整改部门认真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联系沟通,及时汇报了整改进展情况。

三、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今年1月6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关于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了分管副市长领办重点建议制度。由各位副市长按照工作分工对口原则领办重点建议,指导其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并亲自协调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建议,切实加强办理工作领导力度。在今年3月召开的交办会上,市长王祥喜到会讲话,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已分别交由各位分管副市长领办。二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办理工作责任制。要求所有承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承办责任人,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再次明确了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办理重点建议,亲自审定重点建议的复文,亲自督促检查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对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以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三是要求形成多层次的定期沟通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包括形成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制度、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的联系制度、各承办部门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制度、承办部门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等。要求各承办单位实行开门办理,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参与现场办理,加强联系沟通,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背景、目的和要求,及时通报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征询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使办理工作的对策措施更加合理可行,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争取代表的理解、满意和支持。四是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市政府组织专班对2006年下发的《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作了修订和完善,已重新下发实施。各承办单位在认真贯彻执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的建议办理制度已经或正在进行完善。五是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督办落实力度。今年市政府已经把各承办部门建议办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

虽然前段市政府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整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加快荆州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们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仍有极少数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二是主协办单位之间的责任不够落实,配合不够密切,仍存在推诿现象;三是代表建议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在办理之后极易反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狠抓长效管理;四是少数单位对“回头看”办理工作认识不够、抓得不紧;五是部分单位承办人员调整频繁,承办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将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人大代表对政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是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是对人民负责、接受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将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职,真正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进一步改进作风,力戒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形式主义。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组织部分代表对一些“承办大户”进行回访,检查函复件的落实情况,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坚持与提建议代表面商办理、现场办理,公开办理结果,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对承办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提升办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认真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建议在改进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今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要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深入实际调研,问计于民,积极采纳建议中的科学、合理内容,将其吸收到政府工作规划、决策和工作之中,使政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贴近民意。同时,把办理工作与改进政府工作、解决工作难点相结合,多与人大代表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以此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办理方法。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及时总结以往办理工作中积累的好做法的同时,继续加强办理工作的制度建设,保证办理工作的规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新的形势下,借鉴其它地区好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方法,努力使办理工作更加贴近代表意愿,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督办,推进办理工作的落实。我们将坚持在抓督查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上见实效。对重点、难点和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相关的代表进行督办和指导。要把建议办理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坚持一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把建议办理督查情况作为全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负责、办理不认真、代表意见较大的承办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