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市直2008年社会保险金基金收支和2009年社会保险金基金收支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9-11-1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确保各项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加强对社保资金征收、发放、监管的领导,特别要认真做好企业养老保险金征收与省级统筹的对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的力度,缓解市级财政支付的压力。
二、市直医疗保险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着力解决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加强费用结算和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三、要采取得力措施,强化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收支监管。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确保在及时足额支付的同时,保持收支平衡。
四、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收支的监管,在强化财政专户管理的同时,要实行严格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收支成本。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险种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