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9-11-1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守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08年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市政府领导是重视的,督办是得力的,落实率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办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承办单位的领导重视不够,办理人员不负责任,出现了互相推诿、办理迟缓、问题不落实的情况,提建议的代表有意见。经过常委会会议表决,该报告未获通过。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市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承办单位的领导,要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来抓紧抓实抓好。

二、市政府要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协调、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检查办理工作的程序,协调处理好办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效果和质量。

三、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提建议代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在办理建议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对受条件限制或因法律政策规定暂时不能办理落实的建议,要当面说明情况和原因,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四、对办理工作滞后、代表对办理效果不满意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尽快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公安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等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