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9-11-1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方军所作的《关于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了整体规划,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通过抓专项治理、工程治理、水系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水污染综合治理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规划,建立领导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督办落实,不断增强治理水污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力度。要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利机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全方位、多领域地争取国家和省里的重点项目和专项投资,加快水污染综合治理的步伐。

三、抓紧实施工程项目。在项目建设中,既要抢进度,也要保质量,更要讲科学。要注意搞好综合配套和综合利用,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受益。

四、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彻底关停并转“五小”企业。彻底整治中心城区公园内开设餐馆造成水环境污染等问题。严格环保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工业污染源。

五、进一步加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为重点,以 “三改一建”为引擎,努力改善农村水体环境和生态环境。

六、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长湖、洪湖的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洪湖已在综合治理和保护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要巩固现有成果,防止反弹。长湖水系涉及荆州、荆门、潜江三市,水质污染日趋严重,市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向上反映,并争取尽快将其纳入国家和省综合治理的重点。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