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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荆州市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6-03-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直各新闻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为了激发全市各级人大和新闻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荆州市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将于2016年上半年举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标准

1.反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开展人大工作的题材。

2.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3.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

4.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制作精良,富于创新,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5.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等。

二、参评作品范围

下列媒体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可参评:

1.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人大期刊;通讯社刊载的新闻作品。

2.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新闻作品。

3.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我市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报刊网络版、电子版)和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网站登载的新闻作品。

本届好新闻的推荐参评作品,首次刊播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三、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人大新闻奖设四类,共23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期刊、通讯社作品

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含标点、符号,下同)。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但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系列报道、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平均单篇作品不超过2000字(以作品总篇目和字数计)。

5.新闻版面(不包括期刊):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

6.新闻专栏(不包括期刊):报社、通讯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周刊发或者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不另报责任编辑。

(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作品

分别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

2.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广播电台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电视台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

3.专题:广播电台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电视台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48分钟。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与报纸、通讯社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相同。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

5.现场直播(含现场连线报道):指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但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6.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讨论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三)网络作品

设3个参评项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评论: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2.专题: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不少于两级。要求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3.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在线访谈的作品,包含在线人物访谈、法律介绍、专家释疑、代表与群众对话等,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30分钟,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四)摄影作品

设2个参评项目。参评作品要求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文字说明准确、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单幅作品: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

2.组照作品: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作者超过两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四、推荐和报送要求

(一)关于推荐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向评选办公室推荐本地(包括本级新闻单位)的作品参加评选;市直各新闻单位负责向评选办公室推荐本单位的作品参加评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直各新闻单位分别推荐的作品最多不超过3篇,至少有1件消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可以直接向评选办公室推荐作品。

(二)关于作者和编辑

1.所有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必须署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2.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责编超过3人的署集体创作。

3.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访谈、网络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等主创人员(含记者、编辑、导播、撰稿等)超过6人的署集体创作。

4.责编人数:除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责编人数超过3人须署名集体编辑外,其他参评作品的责编不超过2人。

(三)关于报送

1.所有参评作品(包括摄影作品)须报送一份原件和5套纸质文字材料,同时通过网络报送电子版。每套纸质文字材料由一份参评作品复印件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均请用A4纸打印,装订在一起。

2.电子版请用WORD格式保存(含摄影作品说明),每幅摄影作品保存文件数据为2—4MB,保存格式为JPEG。电子版必须与纸质文字材料、摄影作品、音视频光盘、网络作品等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

3.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辑、制作,评选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广播电台作品须刻录成CD光盘,电视台作品须刻录成DVD光盘,每张光盘刻录1个节目,并用不干胶条将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标明并粘贴在光盘上。每件音视频作品须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5套。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专题、访谈须报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

5.各推荐单位须按要求填写清晰、完整的推荐作品目录和推荐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参评。

五、评选程序

荆州市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作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对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推荐其中的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第二十五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评选结果由评选办公室通报各推荐单位,并在荆州人大网站上公布。

六、报送时间

参评作品请于2016年4月8日前(以邮戳和网络发送日期为准),按规定的格式和数量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好新闻评选”字样,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邮寄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62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联 系 人:覃 峰

联系电话:8278367

邮政编码:434000

电子邮箱:xyk4216@qq.com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