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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6-03-2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报市委研究同意,并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将《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计划、分解安排予以印发,请做好有关工作。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2016年2月29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在市委领导下,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抓好落实,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和长江中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

1.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深刻领会党委加强人大工作“六个坚持、六个纳入”的新要求,更加明确“监督工作四大重点、决定权五大范围、人事任免七道程序”的新任务,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对全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二、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

2.加快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立法工作格局,建立立法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拟制定《荆州古城保护条例》(暂定名)等地方性法规。加强立法工作主导、立法工作调研和立法基础建设,把握好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确保程序规范和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报告,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改革情况的工作报告。

4.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着眼于完善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制度,推进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拟制定关于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有关意见,提请市委转发。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预算单位,重点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专项资金的效益性进行跟踪调研,就市政府及重点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促进政府精细化管理。适时启动预算执行在线监督系统建设,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

5.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按照省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对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开展审查;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国家机关、公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进一步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

7.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检查。对优化发展环境、“五城同创”、“绿满荆州”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更好落实;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视察调查检查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加强跟踪问效;按照省人大的要求,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进一步促进有关民生工作。

8.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群众来访、阅批来信等制度,加强信访信息分析和专题调研,认真做好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督办工作,督促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9.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批准《荆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直预算。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七五”普法的专项决议。

五、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责

10.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通过法定程序实现省委、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人选提出意见的权利,严格执行任职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民主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组织宪法宣誓、公告任免名单等七道程序,增强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六、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1.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把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组织关”,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换届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作为连任人选,加强对县乡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候选人介绍、投票选举、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把好选举工作“监督关”,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配合做好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我市的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2.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坚持和完善代表工作“五化”并进的作法。进一步推进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活动,探索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密切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代表广泛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专委会重点工作,推进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常态化,指导“代表之家”开展代表活动;逐步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推行代表述职制度,探索建立无法正常履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退出机制。

13.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坚持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政府考核督办、承办单位专班负责的“五位一体”作法,努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加大代表建议内容及办理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对跨年度跨部门办理建议进行跟踪问效,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视察,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问题解决率。

七、不断推进人大自身建设

14.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承担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加强纪律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干部的日常管理中;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改进视察调查检查方式,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

15.进一步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常委会法制讲座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训、专题研学交流等活动,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专工委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更好发挥专工委的优势和作用,注重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的培养运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合力。

16.进一步加强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选择1—2个主题开展理论和工作研究。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申报理论研究课题,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加大全市人大宣传工作的统筹和策划力度,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市人大工作和代表“双岗”履职情况。做好新闻发布和人大好新闻评选工作,继续在市直新闻媒体上开设宣传专栏,办好人大门户网站,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不断提高人大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17.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以建设“五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定位、明责、聚力、求进”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人大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充实工作力量,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18.进一步加强上下联系与交流。主动争取上级人大的指导与支持,切实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的联系与指导,更加注重市县人大工作的上下联动,适时组织专题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基层人大的好经验好作法,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不断完善发展。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