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3年第1号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已由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2年12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