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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凯同志辞去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2021-10-2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凯同志辞去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荆州市委(荆发干[2021]57号)文件和李凯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凯同志辞去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