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8-11-2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窦华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制定和完善村级规划。各级政府要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包括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并严格按照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要积极推进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建立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断发展现代农业,帮助农民增收。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并整合项目资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大涵闸、泵站更新改造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抗灾能力;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行路、用电、安全饮水等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注重协调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促进村庄建设、生产发展、义务教育、合作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文化体育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推进村民自治;配备好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配好村级主要负责人;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扎实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