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施德胜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王 健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