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徐朝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08-08-06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免:

徐朝平同志任荆州市教育局局长;

陈爱平同志任荆州市人事局局长;

免去潘言成荆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明忠荆州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王祥喜

二○○八年六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