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免:
徐朝平同志任荆州市教育局局长;
陈爱平同志任荆州市人事局局长;
免去潘言成荆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明忠荆州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王祥喜
二○○八年六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