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8-08-06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焱清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05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惩治贪污贿赂犯罪职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充分认识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反贪污贿赂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形成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良好氛围。

二、抓住重点,加大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国企改制、社会保障、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以及扶贫救灾等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

三、强化预防,坚持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准确把握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提出检察意见,指导和督促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犯罪漏洞。

四、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要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办案行为。要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服务大局、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办案力度与办案安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关系。要针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科学、严密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通过严格的流程管理和质量审核,保障执法规范和办案质量。

五、严格要求,努力提高干警素质。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水平。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