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8-08-06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本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审计局在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整改建议切实可行。同时,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组织财政收入、深化财政四项改革、清理和化解政府债务、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监督法》,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法律约束力。对经法律程序批准的市直预算,必须实行严格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市直预算的变更,包括预算科目的调整,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加大预算编制调研力度,对部门非税收入(包括上年结转收入)要全额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要加大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监管力度,各级各类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大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专户的监管力度,严禁“体外”循环和坐收坐支行为发生。要建立项目支出数据库和项目综合评审论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切实抓好审计整改,突出整改实效。市人民政府应督促有关部门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特别是对应作未作预算收入的要限期足额缴入国库。市财政局应将2006年、2007年决算中列支转暂存资金的拨付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有关专(工)委报告,市审计局要跟踪审计。对市城投公司债务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偿债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债务风险。要规范公务员绩效考核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保等补贴发放标准。对原手工业联社的国有资产要实行并帐处理,对其经营收入要限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要进一步规范五项社保基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专项资金的支出行为。涉及到县(市、区)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应责成有关县(市、区)限期整改。对市残联、市保安公司等6个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巧立名目、滥发补贴奖金等问题要督促整改,并严肃查处。

四、市人民政府要将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