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傅纯海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08-06-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

任 命

傅纯海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斌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明祥同志兼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新建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序玖同志兼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华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雷万林同志兼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昌华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庭欣同志兼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庆亮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翟玉萍同志兼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雷圣林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田静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 去

陕大鑫同志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8428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