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8-06-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物价局局长 周正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价格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价格法》于199851日正式施行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价格法》,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把价格管理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宣传物价政策,规范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坚持依法治价,努力构建和谐的价费环境。

(一)开展价格宣传,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营造依法治价环境

《价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方案,尽力让全市人民了解《价格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治价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媒体宣传。十年来,我市在主要媒体组织有关物价方面的宣传报道达500多篇;在电台开办《行风热线》的基础上又创办了《荆州风采·物价专题》栏目,每周一期;今年元月二十八日与电视台合办了一期为时45分钟的现场直播节目;2005年建立了《荆州市物价信息网》,及时发布信息,受理咨询投诉,得到了广泛好评。二是利用重大节日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借助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5.1”《价格法》颁布实施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组织物价干部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今年元月十一日我市举办了上千人参加的“荆州市庆祝《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文艺汇演”,全市物价干部自编自演,通过小品、相声、快板、歌舞等丰富多彩的节目宣传《价格法》,展示物价工作成果。

同时,切实加强价格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价的能力与水平。一是加强干部培训。物价部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分年度与市委党校联合开办业务素质培训班;先后选送了98名新任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二是加强行为规范,强化内部管理,理顺各种关系,完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加强价格调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求解决价费矛盾的新途径,积极鼓励全市物价干部撰写调研文章。四是加强廉政建设。2007年全市物价系统开展了“规范执法年”活动,严格考勤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坚持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定价、集体审案、价格公示制度,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物价队伍。荆州市物价局2007年被评为全省物价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成本调查先进集体。

(二)严格清费治乱,推行公示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我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多,收费项目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多年来我们以贯彻实施《价格法》为契机,全面整顿收费秩序,规范收费行为,净化收费环境。一是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两证的发放和管理。《价格法》实施十年来,我市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99个,降低收费标准89项,认真落实“清费、治乱、减负”政策,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二是严格收费管理范围和程序。我们按照《湖北省收费管理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实行分级管理,严禁越权设立项目、自提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价格和公益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行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谨慎决策,科学制定价费方案。三是大力推行收费公示制度。从2004年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督促所有收费单位在收费窗口设置收费公示牌(栏),将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价格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促进了规范收费、合法收费、阳光收费。

(三)围绕价格热点,合理定价调费,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出租汽车运价、城市垃圾处理费、医疗服务价格、天然气、自来水等价格进行了调整,正确运用价格杠杆,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服务于“工业兴市”战略,促进了我市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变动频繁,我国也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我们及时落实上级调价政策,督导经营单位严格按全省规定的时间和价格水平统一调整。2006年底我们还出台了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以缓解出租汽车经营者因油价上涨带来的压力,维护经营者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对城市供气、供水价格、垃圾处理收费的管理。2005年我市将生活垃圾处理费从行政事业收费性质转变为服务性收费性质,实行“谁服务、谁收费”,“谁产生垃圾、谁交垃圾处理费”的新政策,极大地缓解了环卫部门垃圾处理经费的压力。2007年对市城区的供水价格进行了调整,将水资源费计入了水价,同时解决了多年来沙市、荆州居民用水同城不同价的问题。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我市多次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通过提高收费标准来筹措资金,以保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新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兴建。三是加强了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十年来,我市先后20多次按照国家要求对常用药品价格进行了下调。2005年,对全市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取消项目1106个,合并项目1705个,通过召开听证会对市管的3221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的价格水平降幅达10.2%。我们把医院作为推行价格公示的重点单位,在医院推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让医院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更加透明,缓解了医患矛盾。四是加强对殡葬等垄断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2007年市政府加强了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整治力度,市物价局与民政部门联合出台了《荆州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过去近40项收费整合为16项,其中政府定价项目6项,政府指导价项目10项,让各种收费项目更加明晰,收费标准更加合理。

(四)严格价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近年来,我们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开展了教育、涉农、涉企、涉房、环保等收费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利益。2005年我们积极配合省物价局对公安县三所学校的乱收费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查处乱收费1484.7万元,责令三所学校全额清退多收款项,纪检部门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社会反响很好。2006年稻飞虱暴发,防治药剂因供不应求而价格飞涨,我市在掌握了市场动态后在第一时间出台了对主要防治药剂实行最高限价的紧急干预措施,并组织了多个督查组对全市150多家农药经营户进行宣传和检查,快速平抑了市场价格,保障了农民的利益。20062007连续两年,我们配合省物价局在洪湖开展了“涉农价费楚天行”活动,检查单位32家,查处违法金额4461万,认真督促进行清退,并累计实施经济制裁373.2万元。2007年我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了涉企、涉房、环保、成品油等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涉农价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加大了对食品、液化气等商品的市场检查,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970 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4000余万元,实施经济制裁 1000多万元;受理投诉咨询1218件,回复率达到100%,为投诉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关注民生,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管,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2007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共同影响,我市物价一路上行,特别是猪肉、食用植物油价格涨幅很大,07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4.7%。面对严峻的的物价形势,我市采取多种措施稳定物价: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对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及时妥善处置。我们设立了以中心城区为主的122个价格监测点,对200多种城镇居民食品零售价格、部分生产资料价格及重要的服务价格进行实时监测,对粮、油、肉、禽、蛋、奶、液化气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实行日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在新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出台后,市政府下发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通告》,召开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参加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会,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市政府领导深入市场亲自巡查,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0782,市物价局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场发现豆制品经营户合谋串通涨价,我们立即启动了价格应急预案。一方面向上级汇报市场动态,另一方面调集中心城区的所有市场检查人员赶赴各个市场调查,规范和引导市场价格行为,在24小时内果断处置了此事件,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这件事情受到中央电视台的多次报道和罗清泉省长的亲自批示,市物价局受到了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的通报表扬。081月,全省在《楚天都市报》通报了七起查处市场价格违法案件,其中有我市处理的三起。三是从严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控制价格总水平。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市未出台除环保收费以外的地方调价项目,及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粮、油、肉、蛋、奶、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实行调价备案制度。近期我们又下发了《荆州市关于做好当前化肥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并将未纳入价格管理的复混肥等品种在出厂环节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四是确保“12358价格举报投诉专用电话24小时畅通,完善价格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和查处价格举报案件。五是政府首次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城区500户特困家庭进行生活补贴,保持社会的和谐。

与此同时,我们从2005年开始,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围绕“价格服务进万家,政策透明规范化”这一主题,因地制宜,探索性地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活动。全市在基层设立价格监督站1380个,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3065人,制作各类价费公示牌14520块,印发涉农涉企收费明白卡30000多份,通过各种途径把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收费、价格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增大社会监督的透明度。2007年我市围绕“价格服务进企业,为满园工程作贡献”这一主题,把荆州开发区的企业作为服务的重点,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抵制乱收费,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帮助企业控制生产成本。同时,还将“价格服务进万家”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联系起来,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欢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价格法》的宣传还不到位。《价格法》规定我国实行在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现在的价格形式分为三种,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据统计,截止06年底,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有95.6%的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调节的,只有4.4%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控制,这个比例非常低,我市的价费一直严格按照《湖北省定价目录》实施管理。由于过去我们对政府管理价格职能和有关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充分,现在有很多人对价格形式和政府价格职能还不太清楚,只要价格一涨就希望政府干预,如果没有直接干预就认为是政府没有作为,物价部门没把市场价格管好管住。“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还没有宣传到位,有些群众当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怎样向物价部门投诉。

(二)我市的价格形势依然严峻。虽然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落实,我国的价格涨幅会逐渐趋缓,但是目前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仍在上涨,近期石油、化肥和大米价格加速上涨,国内需求比较旺盛,企业生产成本增加,有的商品供求存在矛盾,去年涨价滞后的影响也较大,我市的食品类价格仍在高位维持,生产资料价格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本来政府直接管理的价格就非常少,明显上涨的大多是放开的商品价格,加上财力有限,我市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明显弱于其它地方,解决新形势下物价敏感性问题的办法不多,当前的市场价格状态与群众的心理预期还有一定的距离。

(三)对乱收费的处罚力度偏轻。价格行政执法中检查难、处理难、收缴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价格执法的形式和手段还偏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有些单位因为乱收费成本低而屡犯不止,始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问题。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

物价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0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将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首要任务,以加强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强化价费监管、创新价格服务为重点,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保证重要商品市场供应。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稳定市场价格中的责任。继续认真落实好促生产、保供给的各项措施,完善储备体系,加强运输调配,着力保证粮食、肉类、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以稳定社会、稳定人心。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充实价格监测队伍,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密切关注粮、油、肉、石油、钢材、化肥等重要商品的国内外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实时监测,对可能引起市场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预警,有效防止可能发生的价格异动。

(三)审慎出台政府调价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正确处理好价格改革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握好价格改革的时机和力度,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加强对定价成本的调查和监审,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连锁反应;对出台的调价项目,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调价项目平稳出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认真组织开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切实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定价,守法经营。继续整顿和规范涉农、教育、医疗服务和药品等领域的价格秩序。

(五)健全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对低收入群体给予生活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六)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今年将对我市的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法重新修订完善,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增强政府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51日是《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价格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将有力促进我市价格法制环境的改善和依法治价水平的提高。我们将以此次审议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能力,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政府、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尽职尽责,锐意进取,进一步把《价格法》贯彻好,执行好。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