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决议

日期:2008-06-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朱玉富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会议认为,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反映了荆州古城内外广大居民的迫切要求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护城河治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规划,理顺体制,整体联动,综合治理。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市政府要把加快护城河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急事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筹集护城河治污工程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要针对护城河污水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善水环境的总体目标和措施。近期目标是加大护城河治污力度,要通过近一两年的努力,还护城河为清水河。远期目标是实施江河湖泊相通工程,使中心城区内的河湖水体自然交流,实现人水和谐。市、区两级政府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分步实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优化护城河治污方案,不断加快工程建设步伐。总体思路是生态补水、工程治污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一是选择最佳生态补水方案,在年内为护城河注入活水。二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起点要高,进度要快。规划建设的两座污水处理厂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争今年内建成,尽快运行。三是进一步做好护城河的清淤和护坡工作。同时加强对护城河周边违章建筑和乱堆乱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

三、加大环保宣传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手段,坚持不懈地做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对护城河周边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医疗行业污水达标排放的监管。二是坚决取缔三国公园内的各种餐馆,减少排污总量。三是坚决搬迁靠近护城河的印染企业。四是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和法规,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杜绝新污染源产生。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