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市直2008年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日期:2008-06-1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 人 大 财 经 委 副 主 任委员

陕大鑫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授权,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端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市直2008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会前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对市直2008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225日,我们将审查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为:部门预算总收入238464万元,比2007年预算增长9.8%,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6715万元,比2007年预算增长24.6%,占本级变动后预算内支出94351万元的91.9%;预算外资金收入52778万元,比2007年预算减少8144万元,下降13.4%;事业及经营收入83554万元,比2007年预算增长19.69%。部门预算总支出238464万元,比2007年预算增长9.8%,其中:基本支出169288万元,比2007年预算增长75.8%,占总支出71%;工资福利支出增长4.7%,对个人家庭性的补助增长29.8%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直2008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依法理财和建设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进行了突破性的改革,符合荆州市直的实际,2008年市直部门预算除继续坚持综合预算、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外,还有以下新特点:

1.非税收入与部门支出彻底脱勾。去冬今春以来,财政部门通过对逐个单位的非税收入调查核实,以三年平均数为依据,充分考虑各种费收增减因素,重新核定费收基数,较为客观、公平。通过核定,预外资金收入减少8144万元,下降13.4%。罚没收入从2007年决算的9317万元,核减为6126万元,减少3191万元,并且实行非税收入与部门收支彻底脱勾,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了“三乱”现象的发生,长期反响强烈的单位间分配苦乐不均现象也有所缓解。

2.各项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基本得到了保证。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教育、科技、卫生、三农、社保等支出得到了确保。公务员及其参公人员的个人政策性经费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医疗、住房公积金全额保障,2008年正常工资升级和津补贴提标均已预留。

3.公用经费标准明显提高。人平公用经费“四大家”、五部委,从2500元提高到10000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分别从8500元提高到27600元、26000元;一级主管部门由1000元,提高到6000元;参公二级单位和事业单位从以前没列支,到分别为40005000元;民主党派机关列入一类单位标准经费进行管理。

4.项目经费基本做实。本年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评估、论证的程序,力求准确真实,项目支出由200712.1亿元,减少到本年度的6.92亿元,下降42.8%。项目质量明显提高,而且均为服务经济发展、公共事业建设、关系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化解政府债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时,第一次将争取项目前期费用、旅游发展基金、招商引资经费列入专项。

5.部门预算收支规模逐年扩大。2008年部门预算收支规模安排23.8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亿元,增长9.8%。市级年度预算内资金除预备费、不可预见费、办案费等共9253万元外,其余的91.1%的资金均分解到部门预算,确保预算更加公开透明。

三、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直2008年部门预算,并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部门预算的执行监管。部门预算经本次常委会通过后即具有法律效率,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实行严格的国库集中支付,并且在执行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2.不断的提高部门预算收入的完整性,对个别尚未纳入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要采取多种措施,使之逐步纳入统一管理。

3.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严格依法征收管理,要继续保持元月份以来财政收入的强劲增长势头,确保全年预算收入的圆满实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