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报告(杨耀杰)

日期:2008-03-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1225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叫杨耀杰,今年49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7410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审判员。

 

在此次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竞争上岗活动中,承蒙组织的关爱和群众的信任,本人有幸被提名为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副院长人选,接受人民的挑选,我感到十分荣幸。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我能够得到您们的支持,在这次人大常委会上得以通过,我认为这不仅是对我的一种认同和接受,更是对我的一份希望和重托。我只有在新的岗位用突出的工作业绩来回报各位的厚爱与期望。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刻苦学习政治、法律、经济和科学文化,做到虚心学习他人,取长补短,清醒认识自己,扬长避短。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决策水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强司法能力和领导工作能力。

 

二、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天职,无论工作岗位和职务怎么变动,这一根本宗旨不能变。我深知,是党和人民培养了我,我只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和实绩回报人民。我将践行司法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执法,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真正把维护、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依法办事,接受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既严格遵守实体法,又严格执行程序法,秉公办理每一起案件,维护公平正义。服从服务于市委的工作大局,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荆州的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贯彻市人大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经常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四、团结协作,清政廉洁,树立良好的形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协助院长抓好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院领导工作,促进团结。对上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坚持真理,多维护、多服从、多沟通、多成事,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对下注意引导和服务,多关心、多理解、多信任、多宽容,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自我修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奉行“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信条,“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这次我不能被通过,说明我离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会正确对待,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继续努力工作。

 

谢谢!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