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08-03-2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焱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国家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79人,上升125%,提起公诉1899人,上升108%。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放火、爆炸、强奸等暴力犯罪嫌疑人492人,提起公诉395人;依法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嫌疑人989人,提起公诉824人。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始终坚持把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决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212件,立案侦查14817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12715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2124人;立案侦查贪污5万、挪用10万以上大案77件,立案侦查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32人,侦查终结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8145人,移送起诉108135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89人,有罪判决率100%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荆州电视台、荆州日报等新闻媒介,大力开展预防宣传;深入有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80余场次,受教育者7500余人。加强预防组织建设。在75个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指导机构,在企业和重点工程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54个。加强系统预防。积极介入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土地出让金等资金领域,协助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40余项。加强专项预防。先后深入沙市热电厂扩建工程、盐卡港二期工程、荆监一级公路等重点工程,送法上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措施,努力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加强刑事侦查监督。依法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督促公安机关立案6783人;依法纠正违法立案等问题,督促公安机关撤案2124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决定追捕3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4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3人、不起诉13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1289人次,纠正脱管漏管20人。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案156件,审查后决定立案101件,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33件,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28件,法院开庭再审15件,改判13件。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坚持把涉检信访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共受理群众举报397件,已审查处理397件;受理各类申诉案158件,其中涉检信访16件,领导重点包案13件,已全部办结,满意息诉率达846%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第一,坚持强化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效果。认真开展“开放促发展,开放兴荆州”大讨论活动,深入查找检察机关在服务荆州开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号召全市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服务、平等服务、全面服务观念,逐步实现由消极被动服务向积极主动服务转变;由注重案中服务向案前、案中、案后服务并重转变。通过大讨论活动,全市检察人员的大局意识、企业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努力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工作。在服务“工业兴市”战略中,严厉打击涉及企业的刑事犯罪,努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99人,提起公诉77人。依法查处企业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51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对于侵害企业及企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预防宣传,帮助企业提高防范和抵御犯罪的能力。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7人;依法查处乡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424人,涉案金额580余万元,追回赃款全部返还给农民群众。

第二,坚持狠抓专项工作,不断突出执法重点。在做好日常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相继开展6个专项活动。通过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提前介入,依法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61人,提起公诉128人。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特别是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4247人,其中,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212人。在查办和预防行政执法与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立案侦查司法人员10人,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22人。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中,通过加强与工商、税务、药监、烟草、质检、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22人。

第三,坚持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效率。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统一部署,结合荆州实际,重点推行五项改革举措。一是以强化社会监督为目的,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换届选任了人民监督员。严格落实试点工作要求,20件“不起诉、撤销案件、当事人不服逮捕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二是以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为目的,积极筹建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研究制定了指挥中心工作细则,明确了侦查指挥中心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通过近一年的运行,初步显现了侦查指挥中心规范侦查行为、整合办案资源、排除干扰阻力的效果。三是以规范办案为目的,积极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既有效防止了办案人员在讯问中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又强化了证据的收集固定,有效防止了犯罪嫌疑人的翻供。四是以强化诉讼监督为目的,推行司法人员违法行为调查机制。通过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增强了诉讼监督实效,促进了司法人员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五是以强化机关管理为目的,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办法,机关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

第四,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思想政治立检、领导班子带检、纪律作风廉检、素质能力强检、管理机制勤检、检察文化育检,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始终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教育活动与本单位、本部门和干警个人的执法办案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以案析理”活动,认真查摆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从执法理念上查找原因。通过以案析理,全市检察人员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强班子建设。注重对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实行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院检察长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强化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本着立足全员、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的原则,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的正规化培训和岗位练兵,增强专业化和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共组织培训检察干警786人次。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坚持把纠正违法办案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立足点,把保证办案安全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落脚点,把加强检风检纪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切入点,以督查为平台,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共立案查处2名检察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分别给予撤职和降级处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注重从精神、制度、物质等各个层面营造文化建设氛围,开展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科(处)室”、“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由于注重了教育、监督和管理,检察队伍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洪湖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院”,荆州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马俊镠同志光荣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并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荣誉称号,还有42个单位、52名个人受到省市以上表彰。

第五,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优化执法环境。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委报告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有关活动,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事项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9次;分别聘请18名人大代表、15名政协委员担任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办理人大提出的议案3件,办理政协转交的提案2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检察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办案为钱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二是诉讼监督的力度不大,少数干警依然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三是检察改革的步伐不快,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未从根本上消除;四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仍有发生;五是检务保障不够有力,装备设施落后,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较低。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08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抢抓机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形势,我们确定明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检察工作会议、市委三届三次全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为荆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数量与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格局,促进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大严打力度。注重配合公安、审判机关,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荆州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和预防工作,努力防范和减少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安定与和谐。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对于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中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决不姑息迁就。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扎实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处理涉检信访力度。把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关注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的具体表现,对于涉检信访,切实做到有访必接,有错必纠,当退就退,该赔就赔。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积极推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整合有限的检察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行违法行为调查机制。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调查,发现执法背后的违法问题,依法解决纠正。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进程。

四是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