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律师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最近,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常委会副主任夏述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台世雄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执行《律师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司法局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分别召开部分法官座谈会、检察官座谈会和当事人座谈会,听取了意见和建议;抽查了市思捷律师事务所和蓝宇律师事务所,听取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部分律师的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7家,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22家,合作所1家,国资所4家。全市共有执业律师185人,其中专职律师182人,兼职律师3人。《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一是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了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市司法局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对律师队伍进行集中整顿。先后开展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律师诚信执业暨着袍宣誓仪式、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主题签名等活动。为了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他们每年都有计划地开展律师业务讲座,举办了《物权法》、《律师法》、《刑事辩护的“三基”问题讨论》、《律师形象和律师文化》等专题讲座,还对律师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律师法》知识考试。 二是加强了律师党建工作。 全市27个律师事务所已有党支部11个、联合支部10个。各支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市律协党总支还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三项制度,出台了《党员律师组织生活监督考评制度》等。三是加强了律师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关于规范律师和法官关系的“五条铁规”以及重大案件报告、登记、备案以及统一协调、集体会商等一系列制度,印发了《律师代理重大、集团性、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报告制度》等规定。 四是加强了律师职业监管。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做好行风评议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律师诚信档案,在全市开展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及时公布律师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近5年来,市司法局共收到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28件,对存在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3家律师事务所和8名律师进行了认真查处,其中2家律师事务所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家律师事务所被责令限期整改,退还律师代理费8000余元,有效地促进了律师依法执业。

(二)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中心工作。从2003年开始,他们先后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成立了律师顾问组,有24名律师担任了市领导的个人公务律师,全市县级以上“四大家”领导机关律师顾问机构已达18个,成员律师达68人。他们还将律师顾问工作进行延伸和深化,相继成立了服务优化经济环境建设、“满园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文化旅游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等5个专业律师顾问组,为市直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充分肯定。此外,他们还有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 ,协助处理重大群体性涉法案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全市社会执业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共参与信访值班586天,接待信访案件525件1863人次,引导1512名信访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了信访问题,协助处理重大群体性涉法案件16件。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开展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作为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平台。去年有109名律师报名参加了“百名律师牵手农民和农民工”活动,对农民和农民工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质服务、应援尽援。今年市政府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后,他们加大投入、健全网络,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1至7月,全市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8件,法律援助事项5801件,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和72.5%。

(四)积极开展律师业务,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3年来,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8118件,诉讼中,他们积极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提出代理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全市律师为508 家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担任法律顾问,今年上半年为顾问单位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他们还通过为顾问单位上法制课、参与顾问单位制度建设等,提高了顾问单位领导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律师法》贯彻执行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律师执业“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调查中,律师普遍反映,六部委关于贯彻执行刑诉法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一般案件48小时内安排会见,重大复杂案件5日内安排会见”的规定未能有效保证。有的律师接受委托后,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察机关总以各种理由阻止律师会见。刑事案件在移送起诉和审理阶段,有的看守所还要求律师找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签字同意后才能会见。有律师反映,他们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会见时间及谈话内容被限制,一些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侦察机关也派员在场或暗中监督,影响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交流。

二是少数律师业务素质不高。有的律师重视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甚至违法违纪。在调查中有的同志反映,有的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不阅卷、不收集证据,庭审准备也不充分,存在走过场的问题;有的律师为钱不择手段,巧立名目或者假借要帮助当事人搞关系,向当事人索要钱物;有的律师违反有关规定,拉拢法官,和法官一起办关系案、人情案;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中心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对当事人教育和引导义务,一些当事人没有采取正当途径维护权益,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律师服务市场不够规范。目前法律服务市场主要有两只队伍,即律师队伍和法律工作者。调查中,大家对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意见较大,认为一些法律工作者没有取得律师资格,却对外宣称或默认自己是律师,欺骗当事人。由于这些人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法律业务水平不高,办案质量普遍较低,对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一些不良影响。此外,有些司法机关退休人员,不遵守《法官法》和《律师法》的规定,非法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扰乱法律服务市场。

四是非诉讼业务开展不够充分。特别是律师发挥职能作用,进行非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做的不够,有的律师动辄主张当事人进行诉讼。

三、意见和建议

《律师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对于促进律师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大《律师法》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律师法》和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在面向社会宣传的同时,着重在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宣传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安、司法机关对律师工作的认识,为律师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要组织律师队伍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要高度重视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事业观,不断端正从业思想,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二是加强队伍管理。要建立律师执业评查制度,对照《律师法》定期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案件当事人、公安、司法机关意见,认真检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执行情况。要加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违法违纪办案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利用各种理由找当事人索要钱财、乱收费以及拉拢腐蚀司法人员的行为。

(三)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要积极协调公、检、法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三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依法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严肃查处违法执业、扰乱法律服务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案件,坚决取缔无证执业,制止乱收费。加强法律服务所管理,严格法律工作者的资格审查,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黑律师”、“假律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尽快形成统一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

(四)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制度是根据宪法原则制定的,它体现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弱势群体在法律上有机会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是中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承诺,也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司法行政部门要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积极拓展非诉讼服务领域。要努力改变我市律师以参与诉讼为主的工作局面,不断开拓公司上市、国企改革、房地产、金融证券、海商海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风险投资等法律服务领域。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积极在广大农民中开展非诉讼法律业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民事纠纷方面的调解职能,努力进行非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7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金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