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肖夕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上半年经济发展速度在加快,质量在提高,结构在改善,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成效正逐步显现,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报告对我市上半年经济形势的评价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对我市经济发展保持清醒的认识。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经济影响较大,工业企业亏损面和亏损额比去年同期增加,缺少大项目的支撑和支柱产业,产业聚集度不够,民间投资下降,经济发展环境仍有待改善,农民增收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对此,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促进我市经济步入快速高效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要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注重项目质量,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大项目、好项目,形成产业聚集度高、产品关联性强的产业链。加快“满园工程”建设步伐,认真做好进园项目的配套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土地、资金、能源等问题,使之尽快投产受益。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形成招商、安商、兴商的良好氛围。加大工业投入力度,采取优惠政策激活民间资本,形成政府、外商、民间资本多元投资体系,培植经济发展后劲。

三、认真做好“三农”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血防整县推进、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发挥新农村建设试点地区的示范效应,整体推动全市的新农村建设。

四、要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降低失业率;继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抓好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五、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市人代会确定的计划目标的完成。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