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步伐,增强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整体实力,推进荆州开发区“满园工程”进程,市政府决定建设荆州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8亿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亿元,其中市政府本级财政投入2.768亿元。
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资金一次性投入量大,市财政短期内难以安排足够资金,拟委托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负责实施荆州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考虑市财政状况,荆州市本级财政投入的2.768亿元,拟由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作模式,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解决,贷款额度2亿元,贷款期限8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档次利率计付利息。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贷款本息由市财政通过预算在以后年度全额按期拨补到企业,由企业归还农发行。详细还款计划为:
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支付利息840万元;
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还本1000万元,支付利息1440万元;
2009月3月至2010年2月,还本2000万元,支付利息1368万元;
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还本2000万元,支付利息1224万元;
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还本3000万元,支付利息1080万元;
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还本4000万元,支付利息864发元;
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还本4000万元,支付利息576万元;
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还本4000万元,支付利息288万元。
总计归还借款资金2亿元,支付利息7680万元(具体支付利息根据实际归还本金日期及利率再定)。
上述资金列入2007年至2015年市财政预算,分年度拨补到位。
请审议决定。
市长:王祥喜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