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察农村安全饮水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66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邹崇炎分别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对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建设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深入到荆州区、松滋市、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等五个县(市、区),察看了荆州弥市里甲口自来水厂、公安甘家厂自来水厂、江陵普济自来水厂建设情况以及松东河、西干渠等水质情况,走访了村组农户,听取了当地县市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8日下午,视察组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刘曾君及市水利局局长耿冀威的情况汇报,并交换了视察意见。下面就视察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市各级政府一直对农村饮水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从80年代初开始,各地就因地制宜,采取乡镇建供水厂、农村建深井高塔水厂、农户建机井、大口井、手压井等,使农村饮水条件得到了较好地改善。截至2004年,全市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数达156.44万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30.27%。为了进一步加快农村改水步伐,2004年,全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正式启动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三年来,共投资3900多万元,新建和扩建自来水厂43处,受益人口达10余万人。今年拟解决32.49万人。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把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层层建立了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市以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水利的县(市、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机构,由水利部门具体负责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地对项目资金(包括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实行了专户储存,资金拨付采用了预付款与报帐相结合的办法,按工程进度拨付,没有发生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

(三)抓好工程质量。各地严格执行项目操作规程,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材料选购关、质量监测关和竣工验收关。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建成的水厂均达到了设计标准。据反映,江陵县普济、公安县卿罗、荆 州区里甲口等一批自来水厂建设质量高、水质好、水量有保证,受到用户的欢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速度缓慢。据水利部门反映,我市目前饮水不安全人数有360.38万人。按照编制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解决175.28万人,还有142.69万人没有列入规划,这与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很不适应。

(二)地方项目配套资金难以到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人平投入资金约397元,其中中省投资240元,地方配套157元。实际情况是,地方政府无钱配套,农民不愿出钱,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

(三)运行管理不规范。据调查,工程建成后,没有统一归口进行管理,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水价不到位、成本过高、水费计收难。

(四)水源污染严重。由于工业污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及生活用水污染,不少地方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公安县反映,松东河上游有几家造纸厂排污,下游水污染严重,甘家厂等自来水厂的水质达不到安全标准。

三、几点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是党和国家关心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积极向上争取投入,不断加快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步伐,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安全饮水需要。

(二)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市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按要求将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引导受益农民筹资。积极引进外资和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三)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逐步形成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运行管理机制。

(四)要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要按照省里的规定要求,建立改水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为推进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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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