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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9-01-2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不懈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时代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