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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荆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苏丽兰: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力度

日期:2019-01-24 来源:荆州日报

“目前,荆州已实施了《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更探索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三入’工作,确保法之必行。”市人大代表、荆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苏丽兰说,为确保地方性法规落实,荆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在办案审判中,有需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要引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苏丽兰认为,地方性法规实施还应成为行政执法依据,成为群众行为规范。她建议,除了司法机关,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执行方案,将法规内容与本职工作联系在一起,落细落实。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宣传地方性法规,做到人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