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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日期:2019-01-23 来源:荆州日报

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荆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决议、决策,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荆州高质量发展,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突出担当作为 优化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

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推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长江生态保卫战”,部署“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盗伐林木、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各类案件65件78人。

▶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严惩危害贫困地区社会稳定、损害贫困户切身利益的各类犯罪案件。

▶对已识别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3 户贫困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资金34.5万元。

聚力防范金融领域重大风险

▶立足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对互联网金融犯罪提起公诉13件69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竭力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派遣联络员驻企包保,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组,成功探索涉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荆州模式”。

▶严厉打击侵犯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创新发展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213 件406 人,办理危害创新发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

坚持务实重行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诉讼监督工作

▶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与全市两级行政执法部门互联互通,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69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1 件,监督撤案49 件,追捕漏犯107人,追诉漏犯46人。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57 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36件。

▶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监督纠正违规社矫对象18人,依法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356件。

▶积极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7件,人民法院已采纳15件。

▶对74件不支持监督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争取市委支持,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市绩效管理、法治建设、廉政建设考核。

▶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线索20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3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争取市委支持,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市绩效管理、法治建设、廉政建设考核。

▶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线索20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3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

探索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组建职务犯罪办案组,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

▶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

强化规范管理 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政治建检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开展政治轮训。

▶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注重网络宣传与舆情监管。

▶组织青年干警深入企业、乡镇、社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履职能力。

▶深入开展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打造专业化队伍

▶狠抓岗位练兵,举办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业务竞赛,9名选手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

▶承办全省“法官检察官刑事实务研讨会”,研究毒品案件实务问题。

▶积极探索设立金融、毒品、环保等专业化办案组,全面履行捕诉一体职能。

全面从严治检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

▶开展规范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组织案件质量评查,评查重点案件3758 件,对瑕疵问题及时整改,约谈相关责任人。

▶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对干警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荆州市检察业务工作有关数据图表

全市检察机关公诉案件情况

贪污贿赂案,54人,占1.75%;危害公共安全案,927人,占30.1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64人,占5.3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360人,占11.70%;侵犯财产案,605人,占19.66%;渎职侵权案,14人,占0.4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954人,占30.99%

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案件情况

危害公共安全案,134人,占6.3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200人,占9.47%;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案,283人,占13.41%;侵犯财产案,655人,占31.03%;渎职侵权案,2人,占0.09%;妨害社会管理秩

序案,835人,占39.55%;贪污贿赂案,2人,占0.09%

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情况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1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9件;提出刑事抗诉5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64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3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57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339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8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32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31件

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情况

国有财产,17件, 占9%;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39件,占72%;食品药品安全,35件,占1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件,占1%;

全市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情况

国有财产,1件,占5%;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9件,占90%;食品药品安全,1件,占5%;

成绩单

●全省检察机关队伍专业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全省检察机关“环保”“创新”专项工作推进会在荆州召开,推广荆州经验

●潘少菊同志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

●朱文雅同志荣获第二届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称号

着力深耕细作 推进平安荆州建设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推行捕诉一体、领导办案、挂牌督办等办案机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一批重大案件。

▶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刑事犯罪163件359人,提起公诉91件279人。

▶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追捕46人、追诉9人,依法不捕42人、不诉1人,改变罪名6件。

▶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受理、发现有关线索41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20件。

▶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1 件,积极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盗窃、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407件2056人,提起公诉2318件2995人。

▶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的470 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13 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持续开展女检察官“巡回服务组”活动,启动“法润校园,助力成长”法治宣讲,覆盖全市90%以上中小学校,委派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院领导45 人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在全省率先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

▶针对网络外卖平台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医疗废水直排、牙科诊所无证经营等现象,发出检察建议132份。

▶常态化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专项监督工作,帮助1900余名农民工追讨欠薪3000余万元。

勇于改革创新 激发内生动力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 综合配套改革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办理案件709件。

▶建立员额检察官研修制度,完善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理念,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

▶发挥科学技术在司法办案中的支撑作用,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1296 件,同比上升480%,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74 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8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化诉讼服务机制改革

▶成立“少菊”工作室,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

▶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

▶畅通联系渠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63人次。

▶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86件、重要案件信息413件、法律文书1913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723件。

▶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派驻乡镇、社区检察服务站紧密结合,打造“网上检察服务站”。

加强党的领导 主动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和要求

▶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事项和要案办理情况。

▶围绕市委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加快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点,使检察工作始终与全市工作大局同频共振。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上半年工作和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了服务创新专项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

▶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共监督案件47件67人。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适应新形势,全面认真高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八检方略”,牢记新时代检察工作责任担当,为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

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侵占国有资产乱象,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

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造谣、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安全。

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大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裁判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依法履行对部分职务犯罪案件直接侦查权,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坚定不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 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服务办案。

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

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来抓,提高检察干警把握大局、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社会沟通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