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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日期:2015-08-28 来源:荆州日报

编者按: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开展立法调研、提升立法能力、征集立法项目等立法准备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郭奉毅,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秦浩回答了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先标主持新闻发布会。

荆州日报记者:请问,立法法为何要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这次赋予地方立法权主要涉及哪几个方面?

郭奉毅: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全国235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授权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人大常委会确定。7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授予荆州等12个市州从明年的1月1日起开始行使立法权。之所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完善立法体系的需要。二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需要。三是保障人权控制公权的需要。

为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新修改的立法法在依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同时,也相应明确其立法权限和范围,确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外,新修改的立法法还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相应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楚网记者: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为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请问,荆州哪几个方面立法要求比较迫切?

郭奉毅: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之后,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围绕着地方立法的三个方面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调研,先后召开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多次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对立法项目的建议,在调研中当前方方面面呼声最高的有两个立法项目:一个是荆州古城的保护。另一个是洪湖的保护。此外,在调研中反映较多的立法建议还有: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古墓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等。我们将对这些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分类梳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争取早日对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建议项目进行正式立项。

楚天法治驻荆州记者站记者:立法对荆州来讲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是一项程序性、规范性都很强的工作。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或者正在起草一些立法方面的规章制度,请问有哪些?

郭奉毅:我们拟制定地方性立法的规则、办法等制度共计12项。其中,目前已经起草的制度草案有6项: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规则、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工作规则、立法工作流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正在着手制定的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意见、立法绩效考评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地方性法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办法等。

上述制度,必须分别经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等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实施。

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按照刚才新闻发言人所说,即将成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法制委、法工委)。我想问,这两个委员会有何异同?另外它们与现有的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简称内司委)有何联系和区别?

郭奉毅:根据立法法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的规定,今年6月,经中共荆州市委及市委编委批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正式成立法制委和法工委。二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是立法机构,不同的地方是:法制委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向市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结果、提出法规草案修改稿,其组成人员必须是市人大代表,且一般为兼职;而法工委则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人员均为专职。

法制委与内司委都是市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与法制委主要负责立法工作不同,内司委的主要职能是对“一府两院”的执法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荆州电视台记者:请问,与已经有立法权的地方相比,荆州的立法工作有何特点?

郭奉毅:荆州的立法工作,除了要遵循立法的一些共性原则,如程序严格、制定规范、立法机构完整之外,还有如下特点:一是有限性。我们只能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这三个方面进行地方性立法。二是特色性。荆州既是历史文化名城,又是农业大市、水资源大市,在地方立法授权的三个方面,刚性立法需求很多,我们将在立法中凸显这些荆州特色。三是操作性。立法的过程要科学、民主、公开,不得违反上位法;制定的法规要易于掌握,便于操作,做到能用、好用、管用,还要会用。四是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省级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内容,制定更细、更严、更符合荆州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荆州新闻网记者:民主立法、科学立法需要社会广泛参与,我市在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同时,还准备利用哪些“人才库”、借用哪些“外脑”助推立法工作?

郭奉毅:地方性立法工作必须严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格局。为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达到高质量立法、立高质量法的目的,我们着力加强了三支立法队伍的建设。第一支是立法专门队伍。即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二支是立法咨询队伍。市人大常委会于7月1日,成立了由法律、经济、环境、城建、文化新闻广播等与地方立法紧密相关的领域,以及长江大学、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19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顾问组。第三支是立法研究队伍。7月23日,市法学会立法研究会正式成立。立法顾问组、地方立法研究会的成立在湖北省此次赋予立法权的12个市州中尚属首次。后两支队伍都是立法工作的辅助组织,立法顾问组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咨询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立法工作提供咨询,属于市人大常委会的非常设机构;地方立法研究会则是市法学会的专业研究会,其主要任务是从事立法研究,属于社团组织。

荆州晚报记者:请问立法工作是否只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新的职能,它与市政府及政府部门有无关系?有何关系?

秦浩:立法工作不仅仅只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新职能,也是政府的一项新职能。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部分地方立法权,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另一个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权限。《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范围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因此承担这几个领域管理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如规划、住建、房管、城管、环保、文物旅游等相关部门都有参与立法工作的职能。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和决策服务的工作部门,为承接好地方立法权,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是开展重点清理,优化立法环境;第二是征求立法计划,摸清立法需求;第三是强化制度监督,夯实立法基础;第四是培养立法人才,增强立法能力。

江汉商报记者:我想问荆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大约何时可以审议通过并施行?

郭奉毅:立法是一项严肃严谨、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的工作。我市第一部法规的出台时间,从现在算起,最短也得在1年以上。根据立法法和省人大立法条例的规定,荆州这个层级的法规案,一般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人大专委会等提出,市人大代表20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出;除比较单一的条款和法规的修正案外,一部地方性法规一般应当经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同时,我市的立法还有一个重要程序,即法规案表决通过后应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省人大常委会在4个月内正式批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的第一部法规案,由市人大法制委提出的可能性很大,但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法制委必须在明年初的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才能决定设立并产生组成人员。之后,按照逢双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惯例,明年4月、6月的两次常委会会议对法规案进行两次审议,8月法规案表决通过后再呈报至省人大常委会,10月或12月之前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再予以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