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日期:2020-09-2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机关各党支部: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0年9月4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活 动 方 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9月为全市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经机关党组研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决策部署纪律要求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和市纪委监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十项举措”、“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八条监督保障措施”等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好六项活动:

(一)认真开展“学”“讲”“考”活动
一是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结合开展“十进十建”活动和“双争”活动,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为重点,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二是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各党支部围绕“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做清廉实干担当的好干部”主题,开展好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开展讲授廉政党课活动。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上讲一次专题廉政党课。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在本支部党员大会上讲一次微党课。
四是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楚韵·清风”党纪党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
五是开展党纪法规“进社区”活动。由机关党委和机关驻王板桥社区工作组组织机关第二党支部党员干部深入王板桥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宣传党纪法规,深化“十进十建”活动。

(二)开展“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学习活动
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的宣传解读,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力量。

(三)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常态化电视问政节目,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和编印的《警示录》,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二是组织好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活动。结合机关实际,积极组织参加市纪委监委开展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组织开展机关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通过人大司法监督平台,组织机关干部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开展“优秀廉洁文艺作品展播”收看活动
一是根据市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党员干部在线上收看省纪委监委集中展播的《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等优秀廉洁文艺作品。
二是积极征集“清风润荆州”廉政文化作品。面向机关干部广泛征集反映清廉主题的书画、摄影等文艺作品,大力弘扬
廉政文化,积极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五)扎实推进“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在机关干部中推选“清廉好家庭”典型,积极参加荆州市2020年“荆州最美家庭”之清廉好家庭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
二是深化拓展家庭助廉活动。由机关党委制作《清风常伴 家庭助廉》倡议书,由机关党支部发放至每一名机关党员干部家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配偶开展话廉、诺廉、倡廉、助廉活动。
三是开展“廉洁家风家训”素材征集活动。面向机关干部征集反映廉洁主题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或长辈身上的家风故事,以及家族世代传承、历史悠久的经典家训或自己与长辈一起创作提炼的现代家训,评选出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好家风家训,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并在机关内部进行展示宣传。
四是继续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在机关积极宣传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勤廉兼优典型,积极向市纪委监委推荐,并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弘扬先进典型的担当精神和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六)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公开承诺”活动。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结合人大机关职能职责,围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内容开展承诺。通过机关电子显示屏、网站、公众微信号等载体,对公开承诺进行展播。
二是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正风肃纪看荆州》常态化电视问政节目,围绕“如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四个荆州’建设”主题开展大讨论,征集观后感、心得体会、意见建议书和研讨文章等,择优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并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开展集中演讲。
三是开展“干部作风实”先进典型宣传活动。选树在脱贫攻坚、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服务群众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干部作风实”先进典型,积极向市纪委监委推荐,并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时间安排
“宣教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8月下旬—9月上旬)
1.启动部署机关“宣教月”活动,由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上讲授专题廉政党课,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学习相关内容。
2.开展“作风建设公开承诺”活动。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警示录》。
4.组织党员干部在线上收看省纪委监委集中展播的优秀廉洁文艺作品。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9月上旬—9月底)
1.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2.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常态化电视问政节目,支部书记讲一堂微党课。
3.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4.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
5.开展党纪法规“进社区”活动。
6.开展机关年轻干部“作风建设大讨论”演讲活动。
7.扎实推进“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
8.组织好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活动。
9.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开展的“清风润荆州”作品征集、“干部作风实”先进典型宣传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10月上旬)
按要求上报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体责任,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关党委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宣教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机关党委要根据活动方案,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2.聚焦活动主题,注重统筹结合。活动的组织谋划,要聚焦主题,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强化清廉实干担当,为聚力决胜全面小康,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四个荆州”积极贡献力量。同时,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将宣教月活动有机融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与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党建等工作紧密结合,积极转化活动成果。
3.及时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平台、人大信息网等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搞好宣传总结,积极向市纪委监委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宣教月”活动实施安排一览表
 
“宣教月”活动实施安排一览表
活动阶段及
时间安排
活动内容 责任部门 备注
启动部署
(8月下旬—
9月上旬)
1.启动部署机关“宣教月”活动,由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上讲授专题廉政党课,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学习相关内容。 机关党委  
2.开展“作风建设公开承诺”活动。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警示录》。
4.组织党员干部在线上收看省纪委监委集中展播的《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等优秀廉洁文艺作品。
组织实施
(9月上旬—
9月底前)
1.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机关党委  
2.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常态化电视问政节目,支部书记讲一堂微党课。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组织实施
(9月上旬—
9月底前)
3.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机关党委、
监察司法(工)委
 
4.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 机关党委  
5.开展党纪法规“进社区”活动。组织机关第二党支部党员干部深入王板桥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宣传党纪法规,深化“十进十建”活动。 机关党委、机关驻王板桥社区工作组、第二党支部  
6.开展年轻干部“作风建设大讨论”演讲活动。 机关党委  
7.扎实推进“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推选“清廉好家庭”典型,制发《清风常伴 家庭助廉》倡议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配偶开展话廉、诺廉、倡廉、助廉活动,征集“廉洁家风家训”素材,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8.组织好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市纪委监委开展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组织开展机关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活动。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9.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开展的“清风润荆州”作品征集、“干部作风实”先进典型宣传等活动。 机关党委、研究室  
总结上报
(10月上旬)
按要求上报总结材料。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