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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人大的这项创新工作,被省媒报道啦!

日期:2019-09-27 来源:荆州人大微信公众号

925日,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电视节目《人大聚焦》,对荆州人大的这项工作进行了报道。一起来看吧!



 

荆州创新“三入”工作 破解地方性法规实施难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是明代万历首辅张居正的名言,如何破解地方性法规实施难题?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到位?荆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创新工作形式,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荆州城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中国南方不可多得的完璧”。在1990年前后,这附近却出现了约2100平方米的违规扩建房屋。
 


 


 

“有六十多处居民私自搭建的。违法乱搭乱建的房屋,有厨房 、操作间……这些建构筑物,离我们荆州古城城墙很近。”
 

       由于没有具体法规可遵循,拆除成了老大难。2016年12月21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标志着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这一次拆除违法建筑,我们就利用了地方性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在8月15日,对居民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  

 

在多个部门共同努力下,仅8天时间,接到下达限期责令改正书的18户居民,自行拆除扩建房屋800多平方米。剩余的40多户居民扩建房屋也将逐步拆除。这是自《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出台后处罚最大的一次案例。


 


 

 

不仅在古城保护方面,生态保护方面同样有了地方性法规可循。(一段查获现场)20198月, 一渔民在长湖禁捕期内进行非法捕鱼活动,被长湖生态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依据《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对其批评教育并处罚。


 

 

   “ 《长湖保护条例》颁布之后,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 ,有依据可循,同时也加大了我们的执法力度。 ”   

201611日,荆州市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荆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出台地方性法规《荆州市人大及常委会立法条例》、《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为了解决地方性法规执行难问题,2018830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 融入司法 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三入”工作决定明确了地方性法规的部门责任清单,确定了监管部门、监管事项、监管对象、处罚依据及监管层级。
 


 

 

 “每一部法规在实施之后,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听取市政府的相关报告,进行工作监督,通过这种方式把我们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发挥起来。”
 

同时,”三入“工作决定注重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要求“两院”注重依法适用地方性法规,将其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刑事 民事 行政。只要是违反地方性法规,我们将依法追责。” 
 

成效显著!全国人大常委会推介荆州市“三入”工作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三入”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关注,并向全国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