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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杂志:荆州人大——法治护航红色文化

日期:2021-08-31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中国人大》

2021年第14期(2021年7月20日出版)

刊发《荆州人大——法治护航红色文化》

一起来看看!

《中国人大》刊登版面

全文如下

3月31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400多件革命文物、1000多幅文献 图片,述说着90多年前革命岁月的沧桑故事……“七一”建党节当天,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周老嘴镇、洪湖市瞿家湾镇等地的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游人如织。人们在纪念馆缅怀先烈、重温党的光辉历程。


曾经,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历经风雨,破损严重;如今,纪念馆在修缮加固后发展起红色旅游。这些革命旧址再现生机的背后有法治的保驾护航。


“以法治力量保护革命遗存、传承红色记忆,让红色资源‘活起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昌林说。


立法保护

留住红色文化的“根”与“魂”


湘鄂西苏区是土地革命时期贺龙、周逸群、段德昌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创建的全国第三大革命根据地,留下了众多的革命遗存,在荆州市监利、洪湖等地广为分布。


然而,由于管理权属、管理机构、保护资金等方面原因,不少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现状堪忧,急需修缮。加强革命遗存修复保护,留住红色文化的“根”与 “魂”,采取有效措施把革命遗存保护好、利用好,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心声。


2019年1月29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立法工作。2020年10月28日,荆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同年11月27日,条例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得批准。


突出特色

锻造革命薪火相传的“法治”力量


“保护和利用要相辅相成,保护是革命遗存得以被开发利用的前提。同时,结合革命遗存,开展党史、国史教育,用文化的力量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引导人民热爱祖国。”“要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提高遗存保护管理人员待遇。”“管理机构要有专班、专人、专门场所,要有设备、有队伍、有经费。”……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社会公众反映建议,几次调整审议和表决时间,条例草案不断修改完善。


“坚持立法进度服从立法质量,《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是荆州市首次‘三审四表决’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浩介绍。


该条例已自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革命遗存保护管理作出制度设计,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应将革命遗存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革命遗存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做好革命遗存相关工作;乡镇、街办在文旅部门指导下开展保护工作。


在加强革命遗存修缮保养方面,条例明确了国有、非国有、产权不明革命遗存的修缮主体和修缮责任,对非国有革命遗存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修缮责任。


贯彻实施

让革命遗存“活”起来


在监利市剅口烈士陵园里,纪念碑雄伟肃穆,矗立于青松翠柏中,碑上镌刻着8个大字:“革命烈士永垂不朽”,述说着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故事。


“现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烈士陵园正在进行改扩建,规划建设43万平方米的监利剅口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教育生态示范区。”剅口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朱志民介绍,条例的出台与正式施行,对保护革命遗存、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如今,《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正稳步铺开,荆州市各地、各部门纷纷走进有关革命遗存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追寻红色足迹,感悟党性伟力。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着力推进该条例‘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确保条例正确有效实施。”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