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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莅荆调研我市立法准备工作情况

日期:2015-04-22 来源:荆州日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腾鑫曜在座谈会上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在座谈会上讲话。
省人大代表邓家贵在座谈会上发言。

2015年4月2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滕鑫曜率调研组莅荆调研,听取我市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修改意见,了解我市立法准备工作情况。

市领导易法新、张钦、康均心、林红,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柳军等出席座谈会。

张钦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做工作汇报。从地域区位看,荆州国土面积1.41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667万,是有名的农业大市和水利大市;从发展现状看,壮腰工程正处五年大跨越时期,先后纳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江汉运河城镇带等中省战略规划,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从现实需求看,荆州历史文化厚重,环境保护治理、城乡建设管理任务繁重,三大授权事项在荆州的立法需求迫切;从立法能力来看,荆州科教发达,拥有科研院所300多家,专业人才储备较为丰富。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恳请省人大常委会将荆州纳入全省第一批立法授权城市。

调研组认为,荆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相关市直部门对争取立法授权工作做了充分准备,提出的建议质量很高。荆州是文化古城、历史名城,已经迈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很有必要、也很有优势入选第一批立法授权城市。

调研组强调,地方立法关键在于立法能力,即授权后怎样立法。立法工作要保持严谨、合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立法反映民意,不能随意立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调研组建议荆州市完善立法机构设置,可在市人大设立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林红,省人大代表邓家贵,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文旅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提意见建议。

据悉,今年3月15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新《立法法》,标志着全国设区的市赋予地方立法权工作全面展开。根据新《立法法》规定,我市作为设区的市已经具有地方立法权,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人大确定。

(责任编辑:荆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