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任命李早德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孟宪荣同志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请予审议。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7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