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批准任命吴建宏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提请批准任命:
吴建宏同志为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家荣同志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华平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新洲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良才同志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聂祖美同志为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华同志为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立宪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请予审议决定。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焱清
2007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