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察《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313日—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邹崇炎分别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对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深入到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实地察看了各地植树造林、绿色家园建设试点现场,听取了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16日上午,视察组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吴方军及市林业局局长陈代华关于全市林业工作情况汇报,交换了视察意见。

 

下面就视察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实施《森林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对贯彻实施《森林法》工作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森林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了主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科学规划,强化措施,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学习宣传《森林法》的工作不断加强。全市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和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了对《森林法》的学习宣传。各地把《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纳入了普法内容,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进行了深入的社会宣传。同时各地还结合“植树节”、“爱鸟周”、“地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一定的舆论氛围。公安县每年印制1000多份单页年历、宣传年画和《致广大林农的一封信》,送到农户家中,强化对《森林法》的学习。各地特别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森工企业法人的宣传学习。通过学习宣传,使《森林法》的有关内容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法制观念大为增强,全民依法造林护林的热情普遍提高。

 

(二)今年的植树造林进展快。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植树造林工作,坚持做到早发动、早部署、早动手。去冬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层层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植树节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掀起了植树造林热潮。各地还出台了奖励措施,嘉奖先进单位和个人。石首市在兑现去年承诺的奖励12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决定除执行上级有关补助政策外,市政府对新造林每亩补助50元。江陵县对民营造林大户给予每株苗木补助1.2元。洪湖市还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检查督办,有力地推动了造林工作。在开展全民造林的同时,各地积极利用造林抑螺、日元贷款等重点工程造林17万亩,占工程造林计划19.8万亩的86%。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今年的植树造林进展快,质量高。截止视察时止,全市完成造林20万亩,占今年计划27万亩的75%

 

(三)绿色家园建设活动开局良好。据市林业局反映,今年计划在全市开展52个村的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各地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地制定了村庄绿化总体规划,并高标准地开展了试点工作,实行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苗木调配,统一专业队栽植,农民分户管理”的建设模式,保证了栽种质量。在树种的品种上坚持因地制宜,做到了多树种栽植。如沙市区在房前屋后栽种速生丰产林,公路两旁植种香樟、广玉兰、楠树等;江陵县在居民房前栽果木林,屋后栽速生丰产林,既为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也改善了村容村貌。到视察时止,全市完成绿色家园建设47个村,植树60万株,投入资金160万元。

 

(四)林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各地积极启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有效的探索。沙市区对所有宜林地实行公开拍卖和公开租赁承包,落实地段360多处,流转面积5万多亩,对现有林木逐一核实,办理林权证,办证率达到90%以上。公安县成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和林业服务中心,受到了省里的充分肯定。林权改革让林农吃了定心丸,造林育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出现了一批造林大户。如公安县私营造林1000亩以上的就有26户。

 

(五)依法护林的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坚持依法加强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和采伐公示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类木材经营单位的审查。同时,坚决打击滥砍乱伐和违法加工、经营、运输木材的行为。荆州区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毫不手软,处理了近200起违法案件,有效地震慑了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造林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造林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声势不大,氛围不浓。截止视察时止,有的地方完成计划95%以上,有的还只有50%左右。

 

2.树种质量不高,有弱苗小苗上渠上路现象。

 

3.有的地方林权制度改革行动缓慢,少数领导对林权制度改革认识不高,理解片面。

 

4.科技兴林水平不高,林业科技经费不落实。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森林法制观念。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大措施,在宣传普及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因人施教,开展全民教育,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林业执法人员、林农、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使《森林法》不断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造林、依法护林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后期管理,巩固造林成果。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督促各地落实管护措施,搞好病虫害防治,对毁坏中幼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抚育成果。

 

(三)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里部署,加大改革力度,搞好林权证发放工作,建立规范的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机制,加强林业中介组织的培育,依法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要落实好林业科研经费,加强林业科技开发,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林业产品科技含量,实现优良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理顺管理机制,加强城区绿化工作。目前荆州市存在两个绿化委员会,即荆州市绿化委员会和荆州城区绿化委员会,不利于城乡统一领导、协调,同时在全省周边地市也没有一个城市有两个绿化委员会的现象。建议成立由市长为主任的荆州市绿化委员会,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绿化工作。要切实加大城区绿化工作力度,多植观赏林,特别是要加强城郊结合部、高速公路进出口等地方的绿化美化工作。

 

(五)大力推动林业产业化,促进林业经济高效发展。要坚持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加快推进“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链建设步伐,实现高效林业经济,努力把我市建成全省最大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和林产品加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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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