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伍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之规定,现提请任命:

 

伍军、邓彦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提请免除:

汤治斌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肖端阳、冯松民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焱清

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