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生舫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现就这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代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十届人大代表,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共35人。

 

二、按照《地方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共52人。

 

三、有46个部门的负责人依法应当、或者可以列席本次会议,但由于他们是市政协委员,集体列席会议,因此不再列入列席人员名单。

 

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共3人。

 

以上列席人员共计90人,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韦家荣)